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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角落 之 许琦敏姐姐眼中的瑞秋 17 comments
小诗 & 戈壁行云(4) 8 comments
在开始今天的戈壁行云之前,请允许我转一篇小诗。
以下是心潭的网友为我的博客写的。谢谢你,非吾,我很高兴!
找 魂
作者: 非吾
-- 写给瑞秋的博客
天灵灵
地灵灵
小鬼小怪都招来
滴答,滴答
时间就这样
一分一秒的过去
我对镜子
再也不认识自己
在一个那样的博客里
有童年,青春
悲伤, 失望
鲜花与小草
爱与怨的记忆
像一个强心的魔园
吸去了我曾经的点滴
于是
弄丢了自己的魂魄
戈壁行云(4)
作者:许琦敏
(四)布咚胡鲁斯泰
还在酒泉,就无数遍听来过这里的人念叨起这个蒙古地名,意为“长满粗壮芦苇的地方”。
原先,我以为这只是个残留着记忆的地名——原本这里泉眼遍布,到处长着高可及人的芦苇,拥有如同江南水乡般的景色。就好像我看到的酒泉。
当我在酒泉看到那眼冒了两千年多的泉水时,还不觉得怎么震撼,因为刚从江南来到戈壁,还没真切体会戈壁的荒凉。当我进入戈壁之后,回想起酒泉,才感到她的珍贵,有如上天赐予西北大戈壁的一颗明珠。泉水还是那样清澈,积起的深潭竟然有如颐和园中的湖水。酒泉人民临水修建了一座公园,端的水榭楼台,小桥亭阁,柳拂水面,鱼戏船侧,秀丽竟如江南园林。
在戈壁中看到“布咚胡鲁斯泰”,便是那样的惊艳。从营地开车过去十几公里,忽然弯进一个山谷,兀立而起的巨石立刻将我的视线抬升到高处。
这里的岩石还真与众不同。周围戈壁的岩石都风化成了软软的土,缓缓的坡,可这里的岩石却如同黑色的巨人,像小沙砾一样,满身裹着沙漠漆,那样坚定地伫立着,用全身的棱角向窜入山谷中的戈壁之风表示着不屈。
山脚下,真的长着一人多高的芦苇,非常粗壮,尽管周围不曾看到一个水潭。漆黑、刚毅的岩石下,摇曳着柔柔的,随风而动的芦苇,一刚一柔的组合,实在让人看着有说不出的羡慕,似乎看到一对隐居戈壁的神仙眷属。
这里的岩石上,有很多岩画。画中有黄羊、野狗、大角鹿,还有几个奇怪的符号,据说可能是先民的文字,也说明数千年前,这里还有很多野生动物,并不像现在这么荒凉。据当地一位文物专家说,他们考证这岩画是4500年前的。我追问了一句,靠什么考证出来的?他说是画的风格。我便有些将信将疑了。
记得以前学历史的时候,朱维铮教授曾说过,在同一空间下时间的不连续性,和同一时间下的空间不连续性。就是说在同一时间段,不同空间下,可能出现阶段不一的人类活动。如果按照风格来说,只能说,这岩画的出现一般不会早于什么年代,并不能断定它至少存在于多少年之前。不过,也许这个专家压根没听说过这样的理论,他也许对学术训练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历史研究哪能如此随意揣测呢?也可能是我不懂,大概很多人类遗迹都是这样考证的。
是啊!我们的先民多会挑地方,在这个芦苇摇曳的地方,爬上山石,用岩石一下下敲出这么多动物的画像,心中想必充满了狩猎凯旋的喜悦和兴奋。现在,这里是牧民根登的冬季牧场。到大雪纷飞的时候,他就带着家小,赶着骆驼和羊群,来到这个山谷中。
未 完 待 续 ……
许琦敏之戈壁行云(2)(3) 4 comments
(二)苍茫中的神秘
从来有择席之症的我,居然在戈壁的帐篷里睡得十分安稳,可能太累了,也可能贴近自然的生活,让我变得顺应自然规律,也不失眠了。
每天都起得很早,一方面因为厨子一早就打开发电机,突突突的声音一准把十分惊醒的我从美梦中拉回来,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帐篷对着东方,阳光一早就照上帐篷,亮堂堂地让我不得不起来。
后来,反而是我自己要早起,甚至赶在太阳出来之前。因为那时候没苍蝇,可以从容解决“自然的召唤”。戈壁中的苍蝇虰起人来,可是十分猛的,赶也赶不走,实在让人烦透了。但只要太阳一下山,所有的苍蝇都立刻销声匿迹,直到次日阳光大盛。
阳光下的戈壁,除了风声呼啸外,简直宁静到沉默。然而,当你矗立远望时,却能真切感觉到,原来大地也有呼吸。那沉积了几亿年的远古河湖,不仅埋藏了无数古老生灵的遗骸,也蕴藏下了大自然生命的节奏。站在曾经的湖岸,今天的山坡上,我甚至可以随着大地起伏的节拍,一起呼吸,仿佛听到大地心脏的跳动。
夜晚的戈壁,一样能让人感到那种沉静的,厚重的大地的喘息。一口口悠长的气息,回荡在清风四起的黑色空间,我禁不住想贴在地面上,亲吻这黑色的戈壁,黑色的夜——我感到了一种无比的亲近,给予我力量,滋养我心灵的亲近。
记得古希腊神话中有位神祈,似乎是大地之神的子嗣,力大无比,只要双脚接触大地,就能从大地母亲那里源源不断地获得力量,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想来他所站立的土地,一定也如戈壁,或者森林、田野,一切自然力量生生不息的地方,而绝不是水泥、石板之类的人工地面。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大地母亲的子嗣,贴近母亲的肌肤,那种安宁、慰藉,那种鼓舞和力量,让我再不觉得渺无人烟的戈壁有多么可怕,反而如同一片不曾受惊扰的圣地,让我洗却烦愁,滋养心灵的圣地。
(三)戈壁中的生灵
未到戈壁时,听说那里的黑戈壁,又有“死亡戈壁”之称,便以为那里寸草不生,除了小石头,还是小石头。但到了戈壁,才知道自己的理解错了。
所谓“死亡戈壁”,是因为那地方常常方圆上百公里找不到饮用水源,找不到能吃的食物,一旦人困戈壁,多半就是死路一条。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里死气沉沉。在这里,到处都有生命存在,令人感到周遭充满生气,尽管有些生命的迹象令人恐惧。
先说植物,梭梭草、骆驼刺、麻黄,还有许多我叫不上名字的耐旱植物,在戈壁中顽强生存。据说,可以根据这些植物的长势来判断当地地下水的丰富程度,地下水面的深浅:如果植物茂盛,长得高大,那地下水一定比较多且水面离地表近;反之,则地下水少且远离地表。从营地到马鬃山镇的路上,有个地方叫红柳沟,那一片长满了红柳。红柳也是一种戈壁植物,绿绿的叶子中,好似挑染的头发似的,夹杂着丝丝紫红,别具风情。那里的地下水特多,甚至还在地表形成一些小小的水滩,也算得奇景一处,若水再多些,兴许就能形成一个小小的绿洲。
这里的植物生命力堪称顽强。据说就在我们营地方圆几十公里,地面已有2年半没接到过雨水。但这里的植物仍然东一撮、西一堆地长着,虽然叶子都已枯黄,但深藏在躯干中的生命还是不曾枯竭。它们的根系拼命深入地下,汲取水源,直至支撑到天水的再次降临。终于,就在我离开戈壁后的第四天,天降大雨,结束了它们长达两年多的等待。
再说动物。在车上,我有幸看到了在戈壁上跳跃的野生黄羊。据说这片土地曾经是黄羊的乐园,不过现在因猎杀以及气候原因,野生黄羊已十分罕见。不过,其它小动物倒是非常多。蜥蜴、小鸟,各种小飞虫、小爬虫,实在多了去了。每天晚上,各种飞蛾就在营地灯光下开party。对它们而言,这可能是几辈子碰不上的盛事呢!
最让我头疼的,当然是苍蝇。戈壁滩的苍蝇有好多种,有的金光闪闪,有的浑身漆黑,还有带点红色的,但它们都有共同特点,似乎不知道怕人——凭着一股大西北特有的剽悍,一旦遇上人,就死命往人身上撞,而且特喜欢撞黑色的东西,比如头发。偏我最憎恶的便是苍蝇的嗡嗡声,于是我就成了整个营地对苍蝇最“过敏”的人。好在清晨和晚上,只要太阳一下山,苍蝇就销声匿迹,所以我偏爱戈壁的夜晚和清晨。
这里有狼。我没在那里遇到狼,可那里的确有这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为就在离我们营地不到1公里的地方,某天发现了狼的脚印,而且还是新鲜的。至于干了几年的狼粪,我们营地走出去一二百米就能见到。干狼粪不但硬,而且里面裹挟着各种小动物的白骨,透露着它们制造者的凶残和贪婪。
在踏勘的时候,我常常会一脚陷下,踩塌一方土地。这并非因为我有多少神力,而是因为那地下面存在一条老鼠打的“隧道”。每次踩塌一脚,我就轻轻说声“对不起”,毕竟人家老鼠也辛辛苦苦,不怕脏,不怕累,好容易钻出来的洞,让我一脚踩坏了,它再次经过时,想必也会沮丧吧。
未 完 待 续 ……
许琦敏之《戈壁行云》(1) 14 comments
戈壁行云
作者:许琦敏
苍茫戈壁月如钩
风动长裙人影瘦
清歌万丈随云去
几度梦里转沙洲
未去戈壁前,大西北在我心中,不过是一片不毛之地,恶劣与艰苦的代名词,是一个上帝从不曾眷顾的地方。
当初决定跟IVPP科考队一起去戈壁,一半是因为好玩、好奇的心性,另一半则是为了让老爸看看,他闺女也不是风吹吹就坏的花朵儿,还是能吃得起那么一点苦的。
谁知,就是这片人烟罕至的土地,令我心动,甚而勾动眷恋的情怀。就是这片粗犷、静默的戈壁,让我如母亲般疼惜,情人般依恋,儿女般为它自豪。
在戈壁中的生活,大多记录在了一个专版文章中。那是纪实的文字,只能尽量撇开自己的情感,只不过字里行间所见的,仍然不是艰苦,还是怀想。
说实话,仔细想想,戈壁到底好在哪里?是什么让我如此心动,如此难忘?还真说不出所以然。
这是心灵的感受和历练。在一个完全不同于繁华都市的地方,没有人烟,没有手机信号和网络,生活简单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心灵开始飞翔。
在那里,我可以在阳光下兴高采烈、无所顾忌地旋转起舞,迎风放歌;我可以整日坐对远山,聊天、发呆,感觉太阳把帐篷的影子越拉越长。这一切,在处处讲究礼仪风度,生活节奏飞快的都市中,都显得那么奢侈、遥不可及。但在戈壁滩,我却享受到了这一切。
(一)戈壁明月
戈壁明月如我心
夜夜清光照帐营
临上飞机,我托队长汪老师把这两句诗送给全体科考队员。
戈壁的夜,最令我心动的美丽。
记得十六岁那年,和几个朋友一起去东海边夜宿。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银河,看到天蝎座,看到北斗七星和北极星。在带着咸味的凉凉的海风中,任长发飘动,长裙婆娑。那时的遗憾,萧郎何处,谁与我分享这沉沉的夜,灿烂的星,还有心底的沉醉与宁静。
又过了十二年,依旧是那飘动的长裙,还是同样的遗憾。说来也有点可笑,哪有出差采访还要带上老公的。不过,伊人不在,实在有负戈壁之夜的风情。
与白天的炽热不同,戈壁的夜晚凉如水。晚上9点夜幕降临,那是我每天最盼望的时刻。在欣赏完落日余晖之后,就是凄清的夜晚的来临。
到戈壁的第一天就是七夕。月如钩,堪堪挂上山头。满天繁星,银河横过天空。等我们搭完帐篷,准备休息,牛郎织女星已在我们头顶相会,还有火流星划过苍穹,为他们一年一度的相会,燃起低调的礼花。
在戈壁里的一个礼拜,几乎每个夜晚都没有一丝云彩。直到临别前的那天傍晚,突然从西边天空飘来了浓厚的乌云,和皎洁的满月上演了一出“彩云戏月”的好戏。月亮突然变得那么羞涩,在云层的遮掩下,显得“犹抱琵琶半遮面”,全无前些天清光万里的孤高、清丽。
没有灯光的污染,这里的夜晚,星月之光一泻千里,将地上一丛丛红柳、梭梭草、骆驼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风稍一吹,便摇曳不止。那星星似乎就在头顶,一伸手就能摘到。终于明白当初商纣王为什么会想到盖摘星楼。
每天晚上,临睡前,我必换上丝绸的长裙,不打任何光源,悄悄走到山梁上,让凉风吹在被日照和风沙折磨得微微疼痛的脸颊上,任长裙在风中飘动,回顾着月光投下的长长身影。望着远远的帐篷,心中想到“遗世独立”。
有时,我会轻轻吟唱属于月亮的歌谣,张开双臂,迎风舞蹈。可惜伊人已在家沉睡,要是能科头抱膝,对面而坐,知音共赏,那有多么美妙。不过,独自享受这份如水凉、如风清的夜晚,已是十分难得。
夜色是最好的遮蔽。整整一个星期,我每晚的行踪竟无人知晓,也没有一个人见到我穿长裙的模样(同帐篷的女生除外)。直到一天中午,我因苦热,换上长裙,竟惹来了无数关注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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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睡着的时候,我要你在我身边,阿莱,因为我感到孤单,我想象着你悄悄起床,把窗帘拉上,这样我们醒来时就不会因为阳光太强而睁不开眼睛,就不会流出泪水,就不会把我放在你乳房上的手移开,就不会想到现实,就不会痛苦。
安慰我,阿莱,把你的手放在我的额头上,我需要你的手,就如同我小时发烧母亲的手放在我的额头上一样,今天我需要一只手,不管它是怎样的手,只要它放在我的额上,我就会感到安慰,我就会逐渐安静,但是,阿莱,你的手在什么地方?我躺在床上,浑身无力,奄奄一息,这一切仿佛是在夏季的某个雨夜,风忽然吹开了窗户,吹得窗帘四下飞舞,雨声凄切,我想到你,我的阿莱,你站在门前的屋檐下,用手接起冰冷的雨水淋在我的额头上,让我攥紧拳头的手松开,可是阿莱,你的手没有出现,夜色和雨水隔开了我们,我们各自困守着自己的困惑和绝望,计算着阵阵涌起的心酸,还有,阿莱,你的手没有神奇地出现在我的额头上这件事叫我痛苦。
阿莱,你是我的黄色蝴蝶,你是我的神奇仙境,你是我的最后一颗泪珠,你是我的救命稻草,你是我所珍藏的最好的礼物,你是我想游到的最后的此岸或彼岸,你消失了,我也就迷失在茫茫的痛苦中,前后左右,一片混沌,我叫喊而不知所云,我存在而无所适从,我追忆而无可奈何,我空虚而不知所终。
阿莱,我更愿意就像我们第一次接触时那样,我的双臂扶住你的肩膀,用我的额头轻轻蹭你的额头,一直到我们确认永远相互需要对方才停下。
阿莱,我告诉你,我需要你,不管你是否能够听见我的声音,也不管你是否还爱着我。
阿莱,我承认我爱你,尽管我们在一起时我很少提及它。
阿莱,并不是我爱你这件事本身叫我痛苦,而是另外一件事,即你仍旧存在着这件事,想到你我共同生活在世间我就如坐针毡——真讨厌,你有自己单独的心,单独的呼吸,单独的行动,这一切叫我痛苦,叫我为你叹气,叫我伤感。
甜蜜的名字,痛苦的名字,我叫你离去。美丽的眼睛,忧伤的眼睛,我叫你过来——你神奇地出现,带着你全部的矛盾和叹息。你为我带来狂喜和战栗,你叫我充满无法言喻的柔情,也为我带来无可解脱的绝望。
你是我黄缎子一样抖动的阳光,你是我的清凉泉水,你是我无法捕捉的影子,你是花的碎片,你是云的碎片,你是天空的碎片,你是旷野里消散的烟雾,你是最美丽的白色泡沫,你叫我狂喜,同时,也叫我悲恸欲绝。
我的冰凉牛奶,我的寂寞夜晚,我的纤细琴弦,你在哪里?你是否像我想你一样在想我?你是否像我一样,满怀激情地迎接尖锐的分离?你是否在深夜默念着我的名字入睡?当你想到我时,你是否感到欣喜和甜蜜?你是否日日夜夜地惦记着和我见面?当你做爱的时候,心里会不会叫喊着我的名字?你驾车穿过街道时,会不会为一个像是我的背影而惊悸,而泪流满面?在我们分离的时候,你会不会为记忆中的柔情而望眼欲穿?当你吃饭的时候,会不会想起我们在一起吃的盛在小碗里的可怜的汤面?当你聊天的时候,是否以为我就坐在床角而聆听?你梦见过我吗?在梦中,我是一副什么模样?你的柔声细语会换来像我一样的热情和温存吗?你的漂亮的花床单上,还留着我们融合在一起的体温,你能感觉到吗?你有一双漂亮的缎子鞋吗?那天放过的磁带还插在录音机的带仓里,你还记得是哪首歌?我漂亮的长睫毛,你现在能够知道我是多么爱你吗?你知道我是多么无尽无休地需要你而永不厌倦?我的黑眼睛,你离开我后笑了几次?在你笑的时候,你真的感到快乐吗?我可爱的小嘴巴,当你再次想起那些由接吻而引起的柔软的接触时,你还会再去寻求别的温存吗?还记得我们最后一次做爱吗?还记得雷声吗?我告诉你,天上打雷了,你问我,是真的吗?你后来注意到窗外的急风暴雨了吗?每次接到我的电话时,你抓话机的手是不是在颤抖?听到我的声音后,你的心是不是像听到的声音一样疯狂?我亲爱的眼泪,我亲爱的夜晚,我亲爱的寂静,我亲爱的秋天,我亲爱的小乳房,我亲爱的嗓音,我亲爱的脚踝,我亲爱的手指,我亲爱的腰肢,我亲爱的短头发的阿莱,你听到我的声音了吗?透过夜色,你能否看到我的疯狂的眼睛,在黑暗里焦灼地张望着你无处不在的身影?在梦里,你能否感到我干裂的嘴唇,饥渴地吸吮着你散发出来的绝望的爱情?你的面颊能否在我破烂的翅膀扇动的火焰中感到温暖?你还能爱吗?你是有灵魂的夜风还是没灵魂的欲望的肉体?你听得懂我只为你讲出的语言吗?
我黑色的长头发,我细细的长头发,我会哭的长头发,我的粗辫子,我的细辫子,我忧郁的短头发,我颤动的短头发,我随风披拂的无数的短头发,我的桔黄色,我的青绿色,我的天蓝色,我的黄金色,我的银白色,我的呻吟,我的小船,我的波浪,我的枯萎菊花,我的凋零菊花,我的折断的藤萝,我的冷漠的蝴蝶,我的伤心的露水,我的苦涩的海水,我的不会说话的鱼,我的明媚的秋光,我咬在嘴里的长头发,我惟一的长头发……阿莱,我将叫着你的名字游荡在北京大街小巷,我将叫你跟我一起走,我将带着你穿过漫长的时间,我将叫你闭上眼睛,叫你忘记害怕,叫你得到平静,叫你感到幸福。
我在吹牛呢,别当真 13 comments
来看这出戏 12 comments
首先是故事讲得好,款款道来,既保留了小说倒叙的基础,突显出三年的积聚,到最后那一秒钟的轰然巨变,又不至于太过模糊,小说可以很cool,张爱玲是不屑于说那么多话的,问得多了,自己都不好意思,仿佛不配和她讲话似的。但电影要是拍得仓促了,就不足以说明王佳之邝育民易先生易太太之间那么多的缠绵纠葛针尖麦芒,山路爬得不够累,顶上的风景就不够美。电影如果拍出来和小说完全一样,就没有电影的味道和影像化的必要了,如果张爱玲是一句五言诗,一乩三字禅,电影就是李安领悟后心潮汹涌,百感交集的文章。
佳之和她的朋友们是不一样的,母亲去世父亲遗弃,无可依靠的女孩子笑容也是怯怯的,演戏也好刺杀也好,大家叫声"王佳之!你来不来?"招招手她就去了,只是喜欢那点暖和依傍的感觉。舞台上的邝育民,"洁白如一道喜乐的光芒"把她灰灰的日子都照亮了。有人说王力宏选得太偶像了,我觉得恰如其分着呢,他就是那么一个光明正大的符号,象是北极上空耀眼的太阳,那么亮却那么冷,把佳之慢慢冻死掉。他在这边,易先生在那边,中间就是无间道阴阳界,佳之来回奔命,身心交瘁。这有点象<暗算>里的安在天害死黄依依一样。佳之说恨易先生象蛇,其实她何尝又不恨"三年前可以,却为什么不?!"的邝白马呢? 为了成全光环的神圣,口号的响亮,他冷酷地把另一个男同学送上了明明喜欢自己的佳之第一夜的床。佳之在他心里,"低到了尘埃里"。佳之没有得到谁的爱,谁都不爱她,爸爸舅妈小邝和同学们,所以后来一旦感受到易先生的爱,哪怕只是一下子,她立刻扑了进去,还了他一条性命。西施爱上了吴王,就是这么回事。
第一次计划失败后,邝什么也没有为佳之做过。直到变成军统特务的他,需要重新启动美人计。坐在茶馆里冷冷的佳之,一句"你找到我,就是为了道歉么?"暗恋的桃花源已经不再了,但她还是想做点什么,是什么呢? 她也不知道,象是要一个证明,证明自己已经付出的一切是有价值的,对国家也好,对两个男人也好,对自己的生命也好。从前真是太傻了,她心里有怨恨,她要扳回一局。天底下的女人啊,多少次站在那样的路口上,倔强的以为自己可以强悍得过命运,明明看到前路危险的标志,还是固执地走了进去,天使也只有摇摇头离开。
她也是恨那帮朋友的吧。当被暗暗嫉妒着自己的女友通知,组织决定由一个畏琐的男同学来裁割她的身体时,爱人和朋友的出卖,埋下了女人自虐的种子。无谓的献身后,大家疏远的态度让她心凉如水,是埋怨还是鄙夷,猜疑的刹那,扭曲就已经产生了。搁着玻璃,血腥的杀人事件,更是交代了佳之和众人的不同,她不想做凛凛然的英雄,她就是一个惊惶失措的平凡小女人。之后和易先生,每一次干到恨不能当场死掉,还有意无意把细节让大家知道,也是一种姿态放纵的报复吧。不是连沾了唾沫的香烟都要抢着吸么,那么现在赤裸的表演,你们都给我好好地看着! 某种形势上,易先生在身体上面压着,而众朋友在床下一排跪着。在最后说出"快跑!"的一刹那,除了轰然而来的爱情,是不是也有一手毁掉大厦全局的快感呢?
佳之没有吞下毒药,组织烧了她给亲人最后的留言,终于没能安排她的死亡,这也是一点自我的找回吧。她突然想见见同学们,还有邝育民,就象再看一眼来时路上从前的自己。对她来说,刑场枪决起码要比不明不白地功败垂成服毒自杀要好,起码终于能光明正大,终于不再一个人,终于能证明这一切原有个高尚的目的。这种对人群的爱恨交织,又背弃又依恋,摇摆不定比对易先生的感觉还要复杂,还要令人心酸。孤单的小孩,提着易碎的灯笼,茫茫四顾,人间无数。果然,刑场上的同学个个屁滚尿流,女友最后从怨恨到绝望到崩溃的一瞥,所有的恩怨真是真相大白!精彩啊,李安。
佳之很平静,这平静和大义凛然视死如归不大搭界,从首饰店出来她就解脱了,大病初愈如释重负,她的人生已然结束,具有象征意义的友好的三轮车夫,还有孩子气的简单快乐的小风车,是天国派来引路的天使吧,他要带佳之去一个更安全更干净的世界。佳之终于顺从了命运,连毒药这点挣扎都放弃了,她累了。不如归去。在死亡的矿墟,她如愿以偿看见小邝,还好,他还象个样子,人是在枪口前跪了下去,却又从床底下站了起来,终于并肩站在了一起。想要问问你敢不敢,象我这样你敢不敢??
梁朝伟演的没话说,开始一串长镜头突显这个矮小的男人,异常的强大和权势,与高大帅气的王力宏面对喜欢的人却无能为力成鲜明的对比。每个细节都娴熟老道,和太太们在一起的儒雅威严,佳之面前野兽样的放纵,阴险,孤独,还有最里面的命门: 色戒。。。他都悟得透彻演得到位。我极喜欢的一场戏:唱小曲。酒后的他,明显有点不同"罚一下我自己,也等你一回。"只这一句,心都听软了。后来的情形有点象长恨歌里面唱京戏的李主任,一派绝路苍凉。佳之开始咿咿呀呀地唱,他笑眯眯地听,从一开始东边我的美人西边我的酒,那种末世偷欢到突然之间通了灵犀,比佳之早一点,爱情或者说色戒,在"患难之交恩爱深"中轰然来临。他表情的变幻,犹如层层解下的盔甲,坍塌一地。好喜欢那个男性化的揉眼角的动作,抵挡不住又要强行抹去,终究让一切发生,迟了一步。"如果我哭了,也许因为我老了。"
此时的汤唯简直神了!如果说梁朝伟是意料之中的好,汤唯则是意外的惊喜。她的善良,生涩,漂泊,妩媚,熨贴人心的聪慧,还有那"该死的温柔",一切中国女人独有的五千年修出来的好,腰间袖底眼角眉稍,一展无余。那种不是爱风尘的风尘,那种易先生所宝贵的孩子气坦荡的风骚,若非男人,焉能不动心?我更喜欢这一幕对张爱铃"生死契阔,与子相悦"的透彻演绎。"郎呀,穿在一起不离分",仿佛虞姬对着霸王,蝶衣对着小楼,张爱玲对着胡兰成,我们都曾对着心爱的人,一字一血泪的唱啊,我们不要分离,不要分离,虽然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可是人有多少力量撼得动命运的掌,爱情,汝今能持否?? 能持否?? 我台下看戏,忍无可忍,和特务头子和李安一起哭的哗哗的。。。张爱玲淡淡一点头,从幕布后悄然退去。
李安回归到中国的文化里,如鱼得水非常自信。他的旗袍,尽量避免使人联想起<花样年华>,只是裁缝店那一身艳丽的宝石蓝就够了,王家卫是好裁缝,他不必是;他的镜头,佳之绝美的裸影站在一窗春光明媚前,名画样的华丽,也只给了短短一秒,张艺谋是装修队,他也不必是。。。可是故事,还有对白,每一个细微之处都看得出精雕细琢。麻将桌上一台子的机锋,好看极了,可惜电影院不能用遥控器慢进。先是容貌俏丽大在佳之之上的那位马太太,几处表情一两句关于吃饭的问话,就交代了她易先生上一任玩偶的角色,易太太对佳之从最初为了借势的偏宠,到佳之透露电话号码时心知肚明的冷眼妒嫉,把这个老练又无奈的正宫刻画细致。佳之也是,和太太们一起时恰如其分的迎合乖巧,一派纯朴与听评弹时和马太太的棉里藏针的较量,还有单独面对易先生后四面八方渗透出来的风骚拉开层次,且面面精彩。
开场和结尾的麻将场面来自原作,很恰当,台子上世界上少了一个佳之,无人问起,她那可怜的心事和微弱的生命一起沉入水底,湖面涟漪散去又恢复了平静。女人用生命交换的,不过是男人心头一条皱纹,如同他们热闹过的床上,那几道快要消失的折痕。影片最后镜头:床单上的皱痕真有点向断背山最后两件衬衣敬礼的意思。那一场戏,陈冲也值得一提。李安给她的空间只有一个门边的剪影,本来对这种来去匆匆的艳情司空见惯的她,突然发现惧怕和依靠的男人眼中从未有过的泪水,感觉大事不妙,那一刹那,因为恐惧不安而发软发颤,摇摇欲晃的身影,说了多少台词啊。小花终于会演戏了,可惜老了。
大学生杀人的场面非常恐怖,邝育民一次一次试着把刀子捅进人身体的画面,令我翻江倒海的难受,观众大约都想和佳之一样逃开吧? 杀人真的是恐怖的恶心的,一个活生生的人,无论是汉奸也好罪犯也好,要一刀一刀捅进血肉里,对捅和被捅的人都是灭顶之灾,不是恐怖血腥至此也不足以改变在场所有人的命运吧。还有那些著名的,非同一般的床戏,每个动作表情都在性骚扰台下的观众。。。李安,斯文儒雅的模样背后,到底藏着怎样复杂狂野的心? 易先生和昆德拉笔下的人物一样,用命令的口吻对情人说话。在旗袍店,他那一句不可抗拒的"穿上!"无疑和托马斯的"脱掉!"一样令女人浮想联翩。碰巧去幽会的佳之和萨宾娜,杜拉斯一样总带着一顶有点男式的小礼帽,这成了一种性的符号。( *CK 本季推出多款中性小礼帽,小资们实在可以去逛逛)另外,汤唯唱小曲的时候,"洗热水澡"的时候,腋下那一撮锦绣的毛也来得别出心裁性趣盎然。每一场床戏结束,都如同色情小说的结尾:男人仿佛旅行到天边,疲惫地吐出一口浑浊的气。。。
写累了,为了向<色戒>致意,我也来个前后呼应吧。。。字幕出现,灯光亮起,电影院只有我一个人在鼓掌。。。身边的西人表情恍惚若有所思,我心满意足地想:琢磨去吧,为此我深表同情。还好蒋介石当年打包带走的除了故宫珍宝,还有点文化血脉,让我们在<无极><夜宴><黄金甲>之后,还有今晚的色戒可看可感动。
看《色戒》完全是因为梁朝伟,梁朝伟的忧郁眼神,能瞬间俘获女人心的忧郁眼神。作为集偶像与实力于一身的艺人,《花样年华》、《2046》、《无间道》、《英雄》等成功的演绎, 让我们充分感觉到了梁朝伟的独特魅力。《色戒》依旧不变的是他那忧郁的眼神、英俊的外表以及高超的演技。
影片开头梁朝伟扮演的汉奸易先生的出场,一下子就把镜头从纷乱的麻将场景中抢走,深邃的眼神里透着阴险,嘴边两道深深的皱纹,酷似//大宅门//中的演员陈宝国。应该说,作为中老年的易先生与王佳芝初次见面还是比较纯洁的,尽管汤唯几个给梁朝伟递过去的眼神儿颇有味道。此后汤唯在很多镜头里,眼睛斜视,确实给人旧时代上海滩女子的感觉,惟妙惟肖。
易先生第一次对王佳芝有感觉应该是雨中递伞的时候,当时王佳芝在易府门口,风吹翻了雨伞,易先生作为绅士,恰好邂逅,很自然的为太太的麻友递伞遮雨,偶然的接触,却泛起了心谭的涟漪。随后递手帕的动作更进一步表明了易先生对王佳芝的瞩目。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很复杂的东西,易先生这个阴暗的角色这时候体现的是中年男性对青春女性的兴趣,虽然夹杂着工作压力,生活乏味的原因,更多的是人性的体现。加拿大中年男国移多多少少都会有过类似情况的心灵触动:新移民在最初接触陌生的外部环境的时候;老移民在对固定的工作生活模式倍感乏味的时候,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产生艳遇的可能性。中国传统的根深蒂固造成的后果,就像易先生保命防止被暗杀的心态,中年男国移对这类艳遇的出现,一开始还是抱怀疑态度的,蠢蠢欲动中守望。等待机会来证明自己的第二春是否真的已经来临。这时候,你可千万不要给他机会。
易先生有这样的机会,是在餐厅里,那个饭菜不好,人很少的餐厅里。两个人的大段对白,在准确陈述王佳芝为“革命”色诱汉奸易先生的同时,也反映出易先生追求异性娴熟的技巧,包括最后送王佳芝到家门口而不入的场景。欲擒故纵,即保全了自己的机会(对于易先生来讲,是保住了性命),又在王佳芝的遗憾中埋下了希望的种子。爱情男女交往经典回合,男性在心理上处于不败地位的必杀技。中年男国移应该深刻认识到艳遇,确切地讲是婚外恋的双刃性,清醒的头脑会提醒你该放手时就放手,就像刘若英和陈升的爱情故事。但是你我皆凡人,有几个能做到?
易先生做不到,他也不能放手。因为他发现彼此之间相互理解和需要,对方给了自己渴望已久的宣泄,本能使他们相互依赖,甚至信任;是通过性。性是一种交流。三次性爱的场景,是他们不同的情绪的发泄和表达。通过性的发泄来表现压抑和寂寞的释放。可是情感的高潮不是在性高潮来临的时候,是在纤纤的女子王佳芝满眼内容幽怨婉转地唱着“侬似线来朗似针,咱们俩是一条心”的时候。“患难人之交恩爱深,”是王佳芝的真情而非心记,正因为如此,汤唯通过唱《天涯歌女》表达自己爱上了梁朝伟,而梁朝伟也因此认可了这个红颜知己。终于使一个自认屠夫的特务头子有了柔情,让自比娼妓的汉奸流下了眼泪。这场戏的意涵与影射很深。然后才引出钻石。婚外恋大多数不幸的结局,并不能掩盖其过程中当事人的真情流露。 澳洲薛乃印的妻子刘安安两个月的小屋浪漫便是佐证。易先生是动了真情地说:“我不介意你选哪颗钻石,我只介意它戴在你手上。”哎,一个女人的天性—有时候,男人的些许真情往往换来的是女人全部的回报,那就是爱和无怨无悔的回报。可能它是暂时的,但在当时你能感觉到,就足够了(易先生为此又一次保住了自己的性命,你也许熬过了人生苦闷的一段路程,程度深浅不同而已,作用是相同的。)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但是当你经过那地方,听到那音乐,不经意中,那个人的记忆还会突然重现在脑海中,虽然味道有些苦涩。
易先生已感觉到了这种苦涩,影片最后镜头,易先生回头的剪影映在床单上的皱痕上,易先生的眼泪或许不只是留给自己被伤害的尊严。更多的是对这段感情的惋惜。因为他爱上了王佳芝。他信任王佳芝,但是生活再次嘲弄了他,而他将再次陷入无比的寂寞。泪光有些悲哀的意味。许多中年男性在经历过或大或小的情感波折以后,感受生活残酷的同时,更多的是体味到其中的无奈,是夫妻,情人间的无缘?还是爱与哀愁的重叠?这一次,答案在你心中。
影片中,两部西片,三色纸风车等等,太多的细节值得细细玩味;生活中,也是如此。
别人眼中的自己 | 有关瑞秋、有关夜色 32 comments
“夜色”是她MSN的空间,一个让人不想有退路的心灵驿站。
瑞秋是土生土长的上海女儿,却有着上海女儿不一样的特质,慧质兰心该是用来形容如她那般的女子吧!喜欢唱歌,不止限于K歌之王那么简单地出色;喜欢摄影,几乎每张照片都能获得参观者的好评;喜欢画画,初学时期的作品就能让人赞叹;喜欢美食, 尤其是酸辣面食;喜欢红色,却有着与红色完全相反的内敛,甚至有那么一点不自信和自卑;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黑色是遇见她之后的第一次惊艳;会笑眯眯地看着你,留给你的一直都是那么甜美地笑容;偶尔有些急躁,会在办公室大声地摔电话;还有那么一点忧伤,偶尔会表现出来,让人有些远距离的心疼。
曾经觉得她有那么一些不完美,自从其离开赴加后,有了些想念、完美的影子渐渐清晰。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依恋着她比白天更绚烂的夜。每天上班前的第一件事逛“夜色”,乐此不彼。新鲜的、古玩的一一观摩,舍不得,也忍不住。甚至都不曾轻易留言,怕拙劣的文字匹配不上那些美好。
“夜色”集音乐、照片、心情、美食等等,所有的照片、音乐都是瑞秋亲自挑选制作或者拍摄的,每一个视听效果都搭配完美得无懈可击。甚至令人垂涎的蛋糕也是她亲自操作后,把制作过程及成品贴在夜色里,视听味闻感全都照顾到了,让观看者如痴如醉,大多数人都不愿意醒来。
看完她的日志,大多数没办法呼吸,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直指内心,灵魂也被撞得出窍。
曾经一度不敢下笔,只因为和夜色的距离太遥远,远得连最熟悉的文字都在背叛自己。
需要太多的定语,可我总也找不齐。
真的忍不住,姑且只好用粗略的文字写下这篇。
有一个姑娘 15 comments
第九十八号男孩 15 comments
今天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
有一天,接到一通电话,口音很香港,语气有点揶揄、有点居高临下,对方报上名字,我有点意外,那名字,是香港的大明星。
他在电话里说,他人在台北,而他的朋友指定我接待他。他说他想去很特别的地方,香港没有的地方。
我决定带他去公园见识一下。我带他进了公园,找了个树影中的座位,阴影很重,不逼近二十公分内,别人绝对看不出来是他。
他很乐,两手揣在口袋里,不停“嘻嘻”笑着,观察此起彼落、你进我退的小仪式。接近半夜十二点时,公园广播响起冷酷的女生,叫大家出去,说公园要关门了。他听得更乐了,一直夸这个录音的女生“够无情”。
我带他出了公园,在路口埋伏好,让他见识十二点整公园锁门前,有多少人会从公园涌出来。当他看到形形色色的男生三三两两如河水四三分岔、漫入土中时,他又一直称赞:“哗,好多人。”
看了两个钟头,他说可以了,于是我要陪他回饭店,他说饭店房间没有好音乐,他不要回饭店。于是改成我带他回我家。进了我家,他望向窗外,喃喃自语:“月亮呢?刚才在公园里的月亮呢?”
我放了音乐,倒了酒,然后叫他躺在靠窗台的沙发上,透过窗子向上看,就可以看见高挂的月亮了。他躺上沙发后,分我一个垫子,要我也躺在沙发旁的窗台上,这样他就可以看着我,跟我聊天,又同时可以看见我背后的月亮。
我只好顺从的把窗台上的盆栽植物一个一个移开,乖乖躺上窗台。窗台其实有点窄,我躺好以后,望着他,跟他说这样有点危险。我如果往后翻,可能会翻出窗户,掉到楼下去,死掉。
“我一定会抓住你,我不会让你掉下去的。”他看着我,脸上似笑非笑。他又补了一句:“我发誓。”
那晚,我当然没有摔到楼下去。
第二天,他就回香港了。之后,我们没有再通过电话、也没有再见过面。
后来他就跳楼死掉了。
当我想起那个夜晚的时候,我就会随便找个窗边的沙发躺下,让月光照在我的脸上。
我会一直看着月亮,一直看,直到月亮太亮,我把眼睛闭起来。
这两个人,总有些相似之处吧。
“叶子在风里打转,遇到一下就分开。”
只是,有一些飘走了,另一些还在。
生与死 14 comments
喜欢的两段字 11 comments
这种藕断丝连的感觉,大概因为每一个离开的人都会敏锐地,本能地感觉到情势的不可扭转。也就是说因为我们无法再回去了,所以我们才舍不得。那些我们曾经可以这样却那样做了的事情,那些我们曾经可以这样却那样对待了的人们。。。 。。。
历史虽然终于会轮回。
我们也会因为生命太短暂而无法偶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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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动词安顿>的序<安顿我的人是你> :
我想像我的生命是一只酒杯,因为盛着像血一样殷红的酒,一半是厚重的颜色,另一半是透明的,可以让我看到酒杯后面的天空。我陶醉于那酒的醇厚,也知道所有这些都是曾经在我的生命中停驻过哪怕仅仅只有片刻的人们从他们的生命之杯中分出一滴或者几滴来给我混合而成的。他们穿行我的世界,走过去,继续赶路,把醇香和余味留给我,成为不能抹去的记忆。
目送那些温暖的背影,我总是在心里问自己:你会记得他们吗?你会把他们纳入你对如歌岁月的纪念之中吗?你会在某一年的某个季节想念他们吗?你会吗?
我想我会的,我会在很多时候对他们说我会的,同时对他们说:安顿我的人是你。
这样的一句话,我可以说1000年。
相爱,不妨保持一种从容的姿态 86 comments
电影《胭脂扣》里的如花与十二少,双双以吞食鸦片来殉情。然而命运弄人,一个死了,一个未死。死了的如花,做了五十年的鬼,也没等到十二少。她上阳间来寻,才发现懦弱的十二少,苟活至今,全然忘了当初的共死誓言。言犹在耳,然情意已荡然无存。诚然,当初的殉情之举,并非相爱的绝佳姿态,然而即便是这样一种姿态,也难以维持,却叫人情何以堪?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终究只是理想主义者的哀叹,在爱情和生命之间,大多数人的天平只怕还是倾向于生命多点吧。
同样是死。祝英台的选择却决绝刚烈得多。生不能同床,死也要同穴。电影里常常是这样的画面,天崩地裂,乌云密布坟墓开,祝英台投身而入,之后雨过天晴,化为蝴蝶。中国人向来喜欢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明明是悲剧,偏偏最后要以双飞的蝴蝶来个喜剧的收场。大概这也算是一种相爱的姿势吧。
然而,如花也罢,梁祝也罢,此类同生共死的爱,总是过分惨烈。现实生活里,爱固然有多种多样,生死相依者有之,安之若素者有之,相濡以沫者有之,若即若离者有之,稀里糊涂者也有之。然而,不管怎么样,绝大多数人的爱,总是逃不过平淡无奇这四个字吧。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大抵也算是另一种理想的境界。事实上,这样一种姿态远远比那种激情四溢的爱更难寻求。所谓举案齐眉,白首同心,总是祝福的意义大于现实的意义。
那天,和朋友聊起爱人之间应该保持什么样的姿势比较好,朋友的回答是“相互依偎在一起的姿势比较有想象力”。这回答倒是揭出了某些本质的东西。我想,相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往往就是相互依靠地活下去吧。生活并非是坦途,总要经历无数的风雨,爱人之间往往就是这样相互支撑着,互相给对方力量,才能走过一程又一程。这可能是一种最生活化的姿势。而生活的姿势往往会超越你所有的浪漫想象。事实上,无论多么浪漫的想象,轰轰烈烈也好,与子偕老也好,终究要归于现实生活的琐碎。只是,懂得其中真谛的人,往往能从其平淡生活看出美丽来。于是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可以看成是爱的绝佳姿势。
泰戈尔曾写过这样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其意大抵是想表达一种生命的态度。我想,这同样可以用来形容爱情之境界。有时候,爱也不是永生不灭的,甚至可能会短暂到让你吃惊,那么,何妨不也保持这样一种从容的姿态呢?只是,这样一种境界,大多数人,多半,只是想想,而已。
朋友的不同楼层 20 comments
地球上将近有六十亿人口,我们可以拥抱的人有多少?
可以牵手的人有多少?
可以讲话但不能碰触的人有多少?
擦身而过又是多少?
有时候真是觉得,可以进到自己内心的人,如果用手来数,是不是一只手就够用了呢?
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退化变成猴子,一堆一堆的依偎在树上、躺着一起晒太阳、吹风、看人。
人际的心灵里有许多不同的空间,具体一点说像是不同的楼层!
一楼的是「店面朋友」
通常二十句固定的话就够用。
例如:你好吗? 吃饭没?去那里? 好漂亮!还好啦! 没什么!就这样!
每个人看来都很平稳、安定、满足和成熟。
二楼是「客厅朋友」
可以坐在一起泡泡茶八卦一下 政治经济、新的商机、最近的媒体新闻、乐透彩券 大家一起哈啦打发时间,可以绕过每一个人内心里的孤独,然后觉得自己好幸福。
「厨房朋友」在三楼
就是可以剖腹谈心的那种。
这类朋友如果是女性族群,就会有一堆笑声或几把眼泪来做收场。 然后觉得自己充分被对方所了解,人生一点也不寂寞。
四楼是「卧室朋友」
可以亲密、触摸的朋友。
有些卧室开着传统的日光灯,一切依照传统的规矩来进行。 有些卧室总是把灯关上,可以自由地幻想和投射,各自编自己的梦。
也有很多装进口灯的。 不管装哪一种灯,通常卧室都具有一种隐藏性的魔术电力,懂得怎么用开关的人,你的室友就是「伴」,常把开关开得不是时候的人,那个伴就有可能变成「绊」喔!
老天爷最聪明的地方,就是教你做这种魔术的主人。
顶楼的阳台
一般是空在那里,没有被设定要怎么样? 这种朋友属于「缘分朋友」。
有时飞来一只鸟,有时吹来一根草,堆积一些泥土,落下几颗种子,你不知道它在什么时候会开什么花,当然没有期望要结果实。 也许一阵雨来滋润了心灵,也许刮起风吹乱了寸心。
无意中闯上来的人,有人走得快,有人走得慢,这个屋顶看起来也许是空空的,但是你知道它不是空的,它装满了「曾经」。
这些曾经偶尔会在夜空下跑出来陪你,也会帮你记录岁月,它们也许就是你用来拉近儿孙距离的话题,这些曾经会使眼角的皱纹回忆出当年的心情而变成许多故事 。
我习惯用一秒钟穿过店面,两秒钟经过客厅,三分钟停在厨房一下,四小时在卧室里睡一觉,花五天的时间在屋顶等待,等待老天爷给我生命中带来的惊奇和美。
我经验到有的时候当眼睛装满感恩的泪时,就会忘记六十亿人口的事,而常常一点点小小的感动,又会使我觉得好象可以拥有一切、拥有这整栋楼的朋友和心情。
还有一个朋友是「自己」,他不属于任何层楼,他一直都陪伴着我们,认识他、接纳他、如何跟他相处。这些是我们一生的功课。
无论哪种朋友,在相处时,请你珍惜!也许他会进入店面,走过客厅,穿过厨房,来到卧室……
蝶吻–Butterfly Kisses 42 comments
在看这篇文章之前,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所谓的Butterfly Kiss。这可不是指蝴蝶飞过来亲吻哦,而是当大人和小孩以脸部亲昵地靠在一起时,其中一人的眼睫毛,随着眼睛的眨动,轻轻的刷拂在另外一人的脸颊上,或者是两个人额头面对面的凑在一起,双方的睫毛互相刷拂,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轻柔的蝴蝶在“亲吻”着你。
Butterfly Kisses
蝶吻
My newlywed husband said the same thing every morning. "You’re beautiful today."
我的新婚丈夫每天早晨都对我说出同样的话。“你今天真美。”
One glance in the mirror revealed that it was far from the truth.
只需往镜子里一瞥就能揭示他说的根本不是事实。
A skinny girl with mashed hair on one side of her head and no makeup smiled back at me. I could feel my sticky morning breath.
镜中的女孩瘦瘦的,乱乱的头发倒向头的一侧,没有任何化妆,她微笑地望着我。我还能感到早晨起来嘴里不大好闻的气味。
“Liar,” I shot back with a grin.
“说谎,”我咧着嘴笑,回敬了他一句。
It was my usual response. My mother’s first husband was not a kind man and his verbal and physical abuse forced her and her two children to find a safe place. He showed up on her doorstep one day with roses. She let him in and he beat her with those roses and took advantage of her. Nine months later she gave birth to a 9 lb. 13 oz. baby girl — me.
我总是这样回敬我的丈夫。我母亲的第一个丈夫可不是个善良的男人,他粗暴的语言攻击和身体虐待迫使我母亲带着两个孩子去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有一天他出现在母亲的门前,手里拿着玫瑰花。她让他进了门,但他却用玫瑰花打她,并强行占了她的便宜。9个月后她生了一个9磅12盎司重的女孩——就是我。
The harsh words we heard growing up took root. I had trouble seeing myself as someone of value. I had been married two years when I surprised myself. My husband wrapped his arms around me and told me I was beautiful.
长大过程中我们听到的刺耳的话语也扎根在我心底。我难以把自己看作一个有价值的人。结婚两年后我感到惊讶了。我的丈夫双臂拥着我告诉我,我是美丽的。
“Thank you,” I said.
The same thin girl with the mousy3 brown hair still stared back at me in the mirror, but somehow the words had finally blossomed in my heart.
“谢谢你,”我说。
同样瘦弱,一头灰棕色头发的女孩在镜中盯着我,但是温柔的话语终于在我的心中开花了。
A lot of years have passed. My husband has grey in his hair. I’m no longer skinny. Last week I woke up and my husband’s face was inches from mine.
许多年过去了。我的丈夫己经长出了灰发。我也不再骨瘦如柴。上周的一天早晨我醒来时,我丈夫的脸离我只有几英寸。
“What are you doing?” I asked.
“你在干什么?” 我问。
I covered my mouth, trying to hide my morning breath. He reached down and kissed my face.
我捂住嘴,不想让他闻到嘴里的气味。他俯身过来亲吻我的脸。
“What I do every morning,” he said.
“做我每天早晨都做的事。”他说。
He leaves in the early hours of the morning while I sleep. I miss our morning conversations, but I had not realized that he continued to tell me that he loved me even while I slept. When he left, I rolled over and hugged my pillow. I envisioned4 the picture of me lightly snoring5 with my mouth open and giggled.
他清晨就得离开家,我常常还在熟睡。我因我们早上没有谈话而感到遗憾,但是我还未曾意识到他一直在告诉我他爱我,哪怕是在我还睡着时。当他离开后,我在床上翻过身去,抱着我的枕头。我想象着我睡觉时轻轻打鼾,嘴巴还微微张着的样子,不禁咯咯笑了。
What a man! My husband understands my past. He’s been beside me as I’ve grown from an unsure young girl to a confident woman, mother, speaker and author.
这样一个男人!我丈夫知道我的过去。在我从一个不自信的年轻女子变成一个成熟自信的女人、母亲、演讲者、作家的过程中,他一直在我身边。
But I’m not sure that he understands the part he played in that transition6. The words I heard growing up pierced7 my soul, yet his words pierced even deeper.
但是我不确信他是否知道在这一变化过程中他起着怎样的作用。伴我长大的话语曾刺入我的灵魂,但他的话语更是深深地感动了我的灵魂。
This Anniversary Day I plan to wake early. I want to tell Richard how much I love him. He may look in the mirror and see an extra pound or two, or wish for the day when his hair was dark and curly8, but all I’ll see is the man who saw something in me when I couldn’t see it myself, and who leaves butterfly kisses, even after twenty-three years of marriage.
今年的结婚周年纪念日我打算早点醒来。我要告诉理查德我是多么地爱他。照镜子时,他也许会发现又增加了一两磅体重,或者期望有一天他的头发又是乌黑拳曲的,但是我所看到的是这样一个男人,是他发现我身上具备什么东西,而我未能发现的,是他天天给我留下蝶吻,即使是在结婚23年后。